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,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85名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为在人社部门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:2、城镇大龄失业人员(女性45周岁以上、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);3、大龄失业人员(女性40周岁以上、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);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,优先录用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品行,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,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具有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3、报名方式:本人现场报名,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两份(用人单位、人社局各一份)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。4、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须向属地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材料:(1)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(3)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(4)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申请人与子女的户口簿,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(法院判决书)或《离婚证》,丧偶的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;(5)低保家庭成员提供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(6)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(7)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(8)因失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提供由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材料;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,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(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本人),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,确定相关人员。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后,在所联校公示,时间不少于3天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和岗位开发部门审核。城镇公益性岗位,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,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。同一人员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,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)。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累计计算时间,已满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。(一)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资格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。(二)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(三)招聘相关信息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或“临清教育”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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